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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泸州社工 | 发布时间: 2022-11-12 | 269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现将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其条件

  此次评估对象范围包含全市性社会组织以及各区县社会组织。

(一)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截止2022年6月30日,取得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3年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1年度检查的;

2.2021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2020年、2021年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3.2021年度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5.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基本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按照泸州市社会组织评估标准,对社会团体(分为行业性、联合性、学术性三类)和民办非企业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三、评估步骤

(一)自愿参评,分类申报。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填写《泸州市民政局2022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表》(附件1),市级社会组织申报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区县社会组织申报由区县民政局审核,与登记证书复印件(盖鲜章)扫描成电子档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511305755@qq.com。申请社会组织需确定1名工作人员,扫微信二维码加入“2022年泸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群”,并将个人名片改成“单位+姓名”。

(二)资格审定,组织培训。2022年11月15日,确定参评社会组织,并组织评估培训。

(三)社会组织自评。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6日,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细则进行自评。

(四)实地评估,完成初评。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2日,组织评估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五)确定评估结果。2022年12月中旬,泸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将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拟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

(六)颁证授牌。对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授予证书、牌匾。

 四、评估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动员。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各区县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综合能力建设、提高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请各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精心组织,积极参加评估。经审核确定参评的社会组织,原则上不允许中途退出本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如果参评期间准备材料消极对待、敷衍应付,则取消来年参评资格。

   (二)要严肃评估纪律。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提供虚假资料、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发生其他影响评估等级情形的,均取消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初评成绩。

   (三)要认真履职尽责。评估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工作纪律,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评估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参评社会组织其他信息严格保密。

   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本次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泸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30-3106591,邮箱:511305755@qq.com。

 

附件 

泸州市2022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doc

(一)泸州市2022年度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1).xlsx

(二)泸州市2022年度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xlsx

(三)泸州市2022年度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xlsx

(四)泸州市2022年度民办非企业评估指标(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