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和激发泸州市社会组织活力,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升社会组织整体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泸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现决定公开招募2025年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泸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是泸州市民政局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改善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而建立的,旨在为孕育期、初创期、转型期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指导,提升入驻组织服务社会和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为全市社会组织提质增效提供平台支持。服务项目涵盖办公场地、公共空间、日常咨询、资源共享、能力建设等内容,重点支持培育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支持型社会组织。
二、招募时间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三、招募条件
现面向无固定办公场所且亟需场地支持的社会组织进行公开招募。
(一)申请入驻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文化体育类、青年类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入驻。
2.未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发展前景好、服务潜力大,且已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的也可申请入驻。
(二)已登记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入驻申请:
1.申请前两年中曾受过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请前两年中出现年检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年检的;
3.违法设立分支机构的;
4.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独立账户、管理混乱的;
5.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未按票据管理规定使用票据的;
6.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7.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或出现影响该社会组织诚信危机的情形。
四、招募数量
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8家。
五、申请材料及申请方式
申请材料:按附件《泸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入驻申请书》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申请方式: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泸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4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uzhousgxh@126.com
六、入驻审定程序
入驻泸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审定分为受理、初审、评审和公示四个环节。
(一)受理和初审。市孵化基地负责受理社会组织提交的入驻申请,按规定收取有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初审。主要对其社会效益、发展前景、组织资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
(二)评审和公示。市孵化基地联合泸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经组织评审确定入驻的社会组织名单,在泸州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对拟入驻机构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民政局提出。市民政局接到异议材料后,应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三)签约入驻。孵化基地运营机构与公示无异议的入驻社会组织签订孵化培育协议书,入驻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永兰 罗吉平
联系电话:0830-3113082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刺园路三段2号1号楼4楼407室
附件:泸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入驻申请书
泸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202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