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2021年省级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二)项目资金
资金总额20万元。
(三)服务地点
纳溪区永宁街道。
(四)服务时间
2021年10月31日至2022年10月30日。
二、项目背景
(一)永宁街道概况
永宁街道位于纳溪区主城区,东连东升街道,西接长江,南邻新乐镇,北毗江阳区邻玉镇。幅员面积17.5平方公里,下辖3个行政村和8个城市社区共106个村(居)民小组,辖区户籍人口4.1万人,常住人口6.1万人。
(二)项目意义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按照《四川省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程方案》和《泸州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网络,明确服务事项,统一设置标准,引入社工机构,培育专业社工,开展社会服务,从而优化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夯实社区治理的基础。
三、项目内容
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联动机制,有效整合项目资源,链接和引入各方面人才、政策、服务等资源,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打包整合实施村社区服务项目,推动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四、项目承接方
符合项目要求的社会组织(详见报名资质)。
五、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自2021年9月26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至2021年9月28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在纳溪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路一段398号社事办)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社会组织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经办人非法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社会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六、报名资质
(一)需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二)通讯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路一段398号,邮编:646000。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唐代国:联系电话0830-4250003、15983007380;
谢玉华:联系电话0830-4250003、18909081287。
八、磋商事项
(一)磋商时间
2021年9月30日上午9时。
(二)磋商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九、评选方式
由评审小组现场进行磋商评选,参评人员围绕本社会组织人员队伍结构,已承担项目及业绩、承担本次项目的优势、针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等方面进行陈述。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6日